古文字专家:山东昌乐“骨刻文”并非文字

(2010-10-28 15: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28日电 甲骨文专家王宇信28日作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此前媒体所报道的山东昌乐“骨刻文”和甲骨文没有联系,也并非文字。

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中国殷商文化学会会长王宇信和《中华遗产》杂志主编黄秀芳28日下午作客中国新闻网视频访谈,就“网络时代的汉字文化”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谈及此前多家媒体曾报道的“中国早期文字——昌乐骨刻文”,王宇信说,昌乐所发现的,不是墓葬里出土的,“这个甲骨我参与过,昌乐它是捡的,在遗址外面捡的”。

他表示,有些专家非得说是文字,那绝对不是文字。

王宇信强调,媒体所报道的“昌乐骨刻文”和殷墟的甲骨文没有联系。

王宇信说,这个是采集品,需要检测,进行时代测定,另外需要在同类的,比如说龙山文化遗址,应该发掘这些东西。如果光这几片(甲骨),把不是文字的说成文字,那是不行的。

王宇信还透露,媒体所说的“昌乐骨刻文”宣传很厉害,还出过书。当时自己曾要求他们把检测报告放上,但检测报告没有,“那就有问题了”,他说。

据王宇信介绍,去年8月在烟台召开了一次国际研讨会。与会的专家一致认为,还是说有刻划,但是要检测,另外考古发掘必须出来东西才行,不出不行。

王宇信说:“在今年一月初,国家文物局请我,还有李学勤,还有一些文物界元老,大家认真地讨论情况,一个是检测报告没有,而且上面根本不是文字,所以说你再炒也没有必要。”

王宇信透露,一直到今天早晨,山东昌乐方面给自己打电话,说又发现一批古字。王宇信回复对方说,必须有检测报告。骨头上刻一些花,那绝对不是文字。

对于这场争论,王宇信表示“不需要研究了”。因为在文物局的那次会上,专家一致否定了。

原文: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0/10-28/2619575.shtml

骨刻文是一个伪命题

马贺山

(2013-04-18 21:25:20) 来源:新浪博客

最近看了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所长刘凤君教授写的一些关于昌乐骨刻文及寿光骨刻文等文章,觉得有必要谈谈我的看法,因为在刘教授的文章中,他把骨刻文当成甲骨文的源头,说骨刻文的发现将汉字提前了一千多年。我关注骨刻文多年,就像关注陶片上的刻划符号一样,自有我的一些不同看法:

一,考古学家要先弄清什么是文字?

文字是什么,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工具,文字本身具有形音义三者不可缺一的特征,文字能够自己说明自己,文字能够和语言中的词对应起来,它可以组词造句写文章,文字可以形成一个系统,它具有社会性,广泛性,应用性特点。骨刻文具备上述要求吗?显然不能,它跟陶片上的刻画符号一样,人为痕迹太重,什么叫人为痕迹,就是将不是文字的东西,硬叫做文字,硬说成是甲骨文的源头,其实呢,与甲骨文风马牛不相及。这种做法不是刘凤君先生的发明,也不是李学勤先生的发明,而是郭沫若先生首创,是他首先将半坡遗址出土的刻划符号,称为原始文字的孑遗,是汉字的起源,师徒三代,一脉相承,走的是一条路。有趣的是,骨刻文不是文字,与文字无关,被李学勤等权威专家给否定了,刘凤君不服,仍在坚持其原观点,我曾写过一篇短文,建议国家文物局再召开一次会,宣布刻划符号也不是文字,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世上哪有大夫给自己开刀的,除了华佗以外。李学勤先生还真以为他继承和发展了郭沫若的汉字起源理论,将汉字起源从6000年前的半坡遗址发展到8000年前的贾湖遗址,一次石破惊天的大发现,将让世界学者高山仰止,膛目结舌。

二,考古学家需要再弄清文与花纹的区别。

古代学者讲文,是指独体为文,象形为文。今天的考古专家好像不大研究文与字的区别,不研究文与字是怎么产生的,好像只要是我挖出来的,上面有道道,有线条,有纹纹,是人刻的,就是夷文,商人就是东夷人,因此这样的夷文就是甲骨文的前身,甲骨文的源头。我们还是具体看一看骨刻文吧。

从骨刻实物上,我没发现一个文字,说花纹更贴切些,然而花纹与文或字还隔着一座山呐。花纹永远是花纹,正像刻划符号永远是刻划符号一样,两者没有发展,与文字也没有关系。马氏认为,文字不是由花纹或刻划符号演变而来,文字从产生起就是文字,文字从产生以后才会发生演变,文字在产生之前不存在什么演变之类的无稽之谈。请恕我直言,考古学家不知道汉字是怎么来的,不清楚汉字的演变过程,拿花纹或符号当文字,也就不奇怪了。郭沫若开了先河,李学勤步郭沫若后尘,提出二里头刻划符号是夏代文字,刘凤君又嚼李学勤剩下的馍,断言昌乐骨刻文是甲骨文的源头,造成中国文字史上前所未有的一场大笑话。因此,我建议国家应立法,不允许考古学家自拉自唱,自挖自鉴定,考古学家有自吹自擂之嫌,历史学家也一样,古文字上的事情少掺合,古文字上的事情,让古文字学家去搞,有很多历史学家缺乏自知之明,自以为全能,什么都要发表意见。古文字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学术科目,研究战国文字的对甲骨文就薄弱一些,研究甲骨文的对夏朝文字一无所知,也大有人在。人人都说郭沫若大师是全才,全能,历史,考古,古文字,诗歌,戏剧,书法,政治,经济,哲学等等,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其实,他知道的越多,越不精,是蜻蜓点水,浮在表面。当他把商朝当做中国历史的开头,把甲骨文当作中国最早的文字,把尚书当成孔门的小说,认为司马迁的史记靠不住的时候,你对他的一些断言难道不该打个问号吗?真正能造字的人他否定的一无是处,不能造字的文盲,反倒成了造字的主人,难道这还不该引起我们的深思吗?为了政治上的需要,他可以指鹿为马,张冠李戴,郭沫若主持科学院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为什么李学勤,刘凤君这样的考古学家,还在拿着不是文字的东西,生说是文字,太有点自欺欺人了吧。

三,考古学家挖出的文字,要交给古文字学家审定,不能近水楼台先得月

这应该作为一条纪律来规定,否则就会出现胡来和信口雌黄。刻划符号和骨刻文的发现,已经让假大空盛行一时,但决不会长久。在这里,我说的文字,不是指刻划符号,也不是昌乐骨刻花纹,是汉字,是可识可读可解的汉字。我怀疑山东省及山东大学到底有没有古文字专家,有没有甲骨文专家,为什么听不到一点质疑声音,让一个美术教授来发现甲骨文的源头——花纹,这太不可思议了,也太荒唐了。请看刘教授的一番宏论:

“甲骨文的发现和研究,把人们对中国文字的认识提前到商代。但又有疑问:甲骨文已是成熟的文字,早期文字在哪里?骨刻文的发现,为这一历史问题找到了答案。骨刻文的发现将我国文字产生和使用的历史提前了1000多年,用事实证明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文明古国之一。”

刘教授用骨刻花纹的发现,能将汉字的产生的历史,提前了1000多年,并改写了中国的文字史,这简直是笑谈,就凭谁也不认识的一些花纹,根本就说明不了什么,还奢谈什么改写中国文字史,这头脑很单纯。

“骨刻文的发现,把长期以来关于东夷西夏文明的研究和争论引向了深入,也把长期以来关于中国文明起源和产生问题的争论,从文明起源时间和产生文明的主要内容作了实实在在的诠释,并把远古的传说历史实证为有文字记载的历史。”

刘教授有一厢情愿,自恋情结,他对骨刻花纹太欣赏了,他的发现让他冲昏了头脑,不知北在何方。

“中国文字自骨刻文起,甲骨文、金文……楷书,一脉相承,是研究人类思想文化发展的唯一一份历史最长、发展序列最完善的文字。”

刘教授情不自禁的将他发现的骨刻花纹,放在了甲骨文之前,难怪李学勤等一些权威人士要将骨刻纹踢到一边去,那二里头的刻划符号,贾湖的刻划符号放在什么位置,这小子一点眼力见也没有,拿着鸡毛充当大尾巴鹰。总之,骨刻文与甲骨文没任何关系,与汉字无任何关系,骨刻文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与刻划符号一样。

原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908bb701017mia.html

“骨刻文”批判

(耿)仝

(2014-10-07 20:59:17) 来源:新浪博客

中华文化五千年,四千年文明,三千年信史,最多也就这样了。

文字,是文明的钥匙。中国最早的文字是距今3200年的甲骨文,这是一种成熟的文字。一种成熟的文字形式不会从天而降,从象形图案到成熟的文字可能存在一种衔接形式,但一直没有早于甲骨文的考古发现。出于这种情结,很多学者都认为这种文字一定存在。很可惜,这种认识是出于主观判断,而不是基于系统的考古发现。

大概2009年初,我在图书馆看到了山东大学刘凤君教授主编的《昌乐骨刻文》一书,初看感觉这是一个重大的、振奋人心的发现,但细看便会发现很多问题。它只能作为一个推论,尚无法肯定是一种文字形式,命名为“骨刻文”也就无从谈起。

应该明确的是,刘凤君教授的研究方法是科学的、系统的,但任何严谨的考证都应建立在客观现实之上,研究对象不应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展开讨论才有意义。所谓“骨刻文”的研究是基于一种有图案的骨头,这是讨论的基础,但研究者对这个基础没有进行严谨的甄别。

1.关于标本来源问题

文字,在很长一个历史阶段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生产力低下的社会中一般民众是不需要文字的。所以早期文字的出土,往往是集中、大批量的出土,鲜有全部以零散形式出现的情况。刻字骨目前尚没有像甲骨文那样的集中出土,也没有相对应规模的文明遗迹发现。

关于刻字骨的来源,很大一部分是取土拾取、野外采集、收藏品等非正常形式获取,通过考古发掘获取的只是其中一部分。而研究的过程,却不只针对考古发掘的样品。将不同来源的标本不加区分的进行同一项分析,就很难确认它的时间,也难以使分析有一个可考的结论。

关于刻字骨的年代,刘教授2009年提出距今为3500-4600年。2010年11月8日,经中科院考古研究所碳十四实验室出具碳十四年代测定认定其年代为1609BC(68.2%)1625BC,最终认定距今3300-4600年。标本“寿骨60”据称采自山东寿光圣城遗址龙山文化晚期灰坑,没有使用野外采集品而使用考古发掘样品,仅这次检测而言是很严谨的。但相关检测不只这一次,2008年12月2日北京大学加速器质谱实验室测试的四件昌乐骨刻标本,经树轮校正后距今约1800—2400年。对于个报告,刘教授称“四件标本由于出土时间较长,人为摸动损坏太多,已不属科学测试标本”而不予采用,很难解释的是为什么明知道“不属科学测试标本”还要拿去测试。发现结果不如人意才公开讲标本不合要求吗?这不过是避而不用的托词罢了。此后,类似的检测应该不止一次,但为何说标本“寿骨60”而不提其他呢?那是因为所有的相关测试中,只使用符合研究者的心理期待值的结果,这种主观选择使科学结果不再科学。

值得一提的是,专注于考古发掘是在采集品受到质疑之后的事,在考古求证这方面得到诸如“龙1”、“寿60”这样有利于己的实证之后,就不再提前面的事了。但一个基本逻辑就是,考古发掘可以找到、田野取土也可以大量发现,遗址内可以找到、遗址周围也可以找到,作为上古文字的载体,这种普遍性本身就很值得商榷。很大一部分“骨刻文”标本是没有时间证据的。

同时,刘教授也很难解释“骨刻文”与“甲骨文”在部分地区同時出现的问题,难以解释部分标本与“甲骨文”时间上的重合问题。如果“骨刻文”真是一种文字,它与甲骨文字形、刻画方式及使用功能上,完全不是同一种文字类型,是不会出现同期重合问题的。这一点上,研究者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2.关于文字形态问题

大部分的文字形式都不是孤立的,必有内在相通的文字形式与之相联系,承前启后。同样也应该有一定的内在规律,这种规律,是所有古文字都应具有的。刻文和甲骨文之间还缺乏内在的直接联系,在这一点上研究者是清楚的,只是无法解释。

从文字排列上看,“骨刻文”是不存在规律性的。研究者归纳为三种排列方式:一种是只刻一个较大的字,一字一局;一种是中间刻一至几个字符,周围再刻划一些字符;再一种就是成行的布局。从各个古文明的早期文字看,当文字有了雏形后,很自然的结束了符号标识的分散形态,逐渐的向成行成列的形式发展。事实上,“骨刻文”中成行排列的情况并不占多数,多列并排的情况其实是基本见不到的,这不是成熟文字的所应有的形式。

从文字使用规律上看,“骨刻文”基本没有重复的文字,只有所谓“雷同或者部首相似”的情况。不论象形文字还是记音文字,只要是文字,这种情况都是不可能出现的。研究者是知道这一点的,但只是以“雷同”或“部首相似”来解释,在没有初步解读的情况下这种说法显然是无力的,所以研究者也没有深入讨论这一点。仅就这一点而言,所谓“骨刻文”不仅不是文字,连记事图画都不可能是。

从文字样式上看,所谓“骨刻文”就是骨头或其他载体上,不同于甲骨文等其他刻画文字、符号的一种图案,所有具有这种形态、刻画方式的都列入到了"骨刻文"的研究范围内。但里面有一部分经考古发掘、年代明确的陶器、石刻符号,其形态及刻画方式不同于“骨刻文”,研究者不将其符号列入“骨刻文”研究,却使用其出土情况来做“骨刻文”的旁证。这一点,也是研究者唯心取证、唯用取证的一个体现,是故意混淆视听的行为。

从文字形态上看,“骨刻文”是完全不同于甲骨文的一种(所谓的)文字,从形态及刻画方式上,二者没有关联性。研究者试图找到“骨刻文”与甲骨文的内在联系,来证明自己的主观认知是正确的。很可惜的是,刘教授讲不清这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字是如何演变的——“在商代中晚期骨刻文和甲骨文交替使用了一段时间,慢慢地甲骨文取代骨刻文。但有个别地区,如在胶东半岛骨刻文一直延续使用到西周时期。”这种解释很主观随意,从2008年到现在,在这方面研究依然没有太大的进展。

3.关于图案刻制问题

其实不管年代、形态如何,关键一点是骨头上的花纹必须是人工刻出来的,这样才有意义,那一大套建立在这之上的理论才能成立。研究者显然也是在这方面下了功夫的,甚至还专门找了当过国际摩擦学理事会副主席的一个工程院院士来鉴定是不是人工雕刻的(古文字要找工程院院士来鉴定还真是好笑)。但我们看“骨刻文”的笔画形态及刻画方式,是完全不同于甲骨文,及甲骨文之前的一些刻划符号的,也就说不同于任何一种已认知的人工雕刻。

就笔画而言,“骨刻文”曲笔非常多,直笔相对来说非常少,这正与甲骨文相反,也与所有甲骨文之前的刻划图案相反。甲骨文即便刻划曲笔,也经常可以看出不自然的曲转。甲骨文中的这种情况是人工刻划必然出现的,因为人工雕刻直笔要比曲笔容易的多,刻划曲笔要用更大力度而且极不容易掌握笔画方向。而软笔书写的时候,曲笔就比较容易做到了,这就是硬笔雕刻与软笔书写表现出来的客观现象。但“骨刻文”曲笔不但多,而且线条的曲折特别多,并且相交的笔画多、断笔少,这不符合硬物刻画的基本规律。

就刻画方式而言,“骨刻文”不是人工雕刻而成的。雕刻文字,使用工具一般是依靠硬物的棱角(说用针状物雕刻的都是外行话),所以,人工雕刻笔画的纵剖面一般都是“V”字形的,而“骨刻文”笔画都是“U”字形或“凵”字形,这不符合人工雕刻的规律。人工雕刻的笔画字口是倾斜的,“骨刻文”却多少是垂直的,甚至有不少笔画出现内倾。另外,人工雕刻笔画的宽度与深度的尺寸相似,二者比例接近于1:1,但“骨刻文”大部分笔画宽度比深度要大的多。这些情况,基本是自然腐蚀的现象,人工雕刻的纹样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除非使用了铣床加工。

对于上面的现象,研究者是清楚的,所以他提出了可能是蓝宝石或玛瑙雕刻的假设。对于“骨刻文”没有荒笔、没有雕刻笔痕的情况,研究者也是清楚的,所以他又有技术先进、艺术品这类的说法。这些说法显然是苍白无力的,为了解释,研究者拿明显人工雕刻的骨刻、石刻、陶刻来当佐证,而这些作为佐证的标本一律不是“骨刻文”的文字样式,研究者分析文字时并未使用这些标本。也就说刘教授不能合理解释这些不符合规律的现象,不合理解释这些情况,不能肯定“骨刻文”是人工文字。

4.“骨刻文”的真实面目

所谓“骨刻文”是自然形成还是人工刻制,研究者是考虑过这个问题,刘教授将自然腐蚀归列为虫蛀、草根腐蚀、骨花几种,并自我解释一番。将反对意见简单的归列为草根腐蚀或虫咬是不恰当的,替反对者发表意见并批判自己替人说的话,这本身就是一种诡辩论。

“骨刻文”研究所列举的标本里,明显人工刻画的标本确实是古代符合,是人工所为,但“骨刻文”研究只把它们拿来做时间佐证,具体研究的时候并不使用这些标本。陶器上的符号与所谓“骨刻文”也不是同种形态的符号,刻制方式不同。研究者拿来谈是为了斗嘴玩的,不是研究的态度,实际是与“骨刻文”没任何关系的,这一部分可以略去不谈。

“骨刻文”研究所使用的标本里,大部分是骨头标本,少量是石器。石器花纹是埋在土壤内造成的酸性腐蚀痕迹,不足为奇。这些石器之外,还有一个所谓的“首阳山石刻”,是石灰岩的水腐蚀状况。刘教授所谓“发现”了首阳山石刻——“首阳山岩书和昌乐骨刻文是两种不同表现形式的早期文字,都是东夷文字。首阳山岩书的发现,进一步印证了《昌乐骨刻文》一书的研究结论是科学的。”这类石灰岩表面的水腐蚀情况,常常爬山锻炼的人大概也见过,很奇怪,山大没地质专业吗?这一部分也可以滤掉了。

我们重点讨论的,也是研究者重点分析的就是骨头上的“骨刻文”图案。所谓“骨刻文”的研究标本绝非人工雕刻,都是被蠹虫类蛀蚀,大概是小蠹蟲科、鰹节虫科的幼虫蛀蚀痕迹。这些骨头的虫蛀痕迹,显然不是入土后形成的,很可能是在没有埋入土内就已经被蛀咬了,是古人贮存骨头或者骨头丢弃后被蠹虫蛀咬过的。这种情况不仅是几千年前的骨头上有,就连恐龙化石上也有过虫蛀的痕迹。如皮蠹,虽然大部分情况只吃腐肉而不蛀蚀骨头,但一定范围内头数过多,食物不够,也会发生蛀蚀骨头的情况。这些骨头很可能是烹煮过的骨头,部分脱胶,所以蛀蚀的痕迹较多。这种情况透露出来的时代、地域上的一些规律,应该与当时骨头的处理、贮存情况有关,而与文化、文字无关。甲骨上较少出现这种情况,则是因为甲骨未入土前密度较大、无皮肉筋骨,故虫少有蛀蚀。

对于虫蛀,刘教授认为“虫蛀是一个圆点接一个圆点,线条既不流畅也不均匀,土里也不会有蛀蚀骨头的虫子”。显然有些教授是没有见过仓储类害虫的,不明白虫蛀痕迹还可以连成线。《论语》谓:“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毛主席当年提倡让知识分子参加劳动是有科学根据的。至于为什么虫蛀像文字,看过概率学的大概都明白是怎么回事。

5.闹剧里的严肃剧情

“刘凤君教授对于东夷骨刻文的发现,是继100多年前王懿荣发现甲骨文以来,中国文字发展史上的又一次重大发现,是古文字研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刘凤君教授可称得上当代王懿荣了。”(摘自丁再献著《东夷文化与山东·骨刻文释读》第十九章第一节第662页)发现者是“当代王懿荣”,那破译者相当于谁呢?当代罗振玉?当代王国维?当代郭沫若?当代董作宾?

“骨刻文”的解读,刘教授这方面还是谨慎的,没有随意瞎猜,所以只公布了部分被“解读”的文字,这是正经学者应该有的态度,值得赞许。但也有学者自称解读了“骨刻文”,“著名东夷文化学者、中国骨刻文字破译第一人、骨刻文书法艺术第一人”丁再献先生(实际职务好像是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副会长)自称破译了350字。就我看来,则基本属于瞎猜硬编,无知无畏的行为。丁先生经常采用骨刻文、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对比的形式展示他的研究成果,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的演变肯定没问题,却往往让人忽视骨刻文-甲骨文变化的合理性。更重要的是,丁先生落在字面的上的“骨刻文”与实际的“骨刻文”是有区别的,笔画是经过主观处理过的。看似直观,实际构成了一种暗示形式,让观者不自觉的接受那种逻辑。

“骨刻文”是2007年7月“发现”的,大部分来是取自昌乐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据说是,俺没处查去)肖广德的藏品,有新闻说他说“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兼职副研究员”,估计是冒用的名头。从网上的信息来看,肖广德先生与刘凤君教授2012年为了“谁是发现者”闹顶了。肖广德强调他是发现者是有原因的,因为初期研究的大部分标本是他的藏品,而且是昌乐方面邀请山大去做鉴定的。刘教授说很久以前就有考古发现、就有收藏者收藏是没有道理的,不管之前如何,都是刘教授接触肖广德这一批藏品之后才形成具体看法的,没有肖广德就没有现在的“骨刻文”研究。但说刘教授是发现者也是有道理的,因为之前说像文字的也有很多人,但他们不是专家,不是山大教授,说话没人信,也无法系统论证。是刘教授系统性的研究,才有了“骨刻文”的体系,这是其他人没有做、也做不到的,“山东大学刘凤君教授发现骨刻文揭示的真谛”。其实谁是发现者,对我们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因为那压根就不是古文字。

“骨刻文”是经过“专家”鉴定过的!2008年7月30日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邀请了5位“专家”(昌乐县说是他们邀请的):王宇信(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第二年就反水了)、张光明(淄博市文物局副局长),李来付(中国甲骨文书法艺术研究会副会长,曾任山东华能集团党组书记)、朱月萍(不详,好像是王宇信的老婆。稀罕事。)2010年2月25日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邀请邀请的是王志民(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张学海研究员(山东省考古研究所原所长)、王育济教授(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方辉教授(山东大学考古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两次座谈会,这一次座谈会有点草台班子的意思,里面有专家也有砖家;第二次座谈会的级别高一些,特点是基本都是山东的。“专家都充分肯定刘凤君教授发现的骨刻文是一种早期的文字”,至于里面有几个是真正搞古文字学术研究的,诸公自鉴吧。

这里有个自打脸的角色很有趣,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宇信参加昌乐骨刻文座谈会,王宇信肯定“骨刻文”是早期文字,并当场为《昌乐骨刻文》题写书名。时隔一年,2009年8月烟台会议和昌乐宝石广场会议上,王宇信先生又公开说昌乐骨刻文是自然形成的骨花,不是文字。2010年10月28日王宇信先生又明确表示:昌乐骨刻文是“骨头上刻一些花,那绝对不是文字。”修正自己观点是很正常的事,但反复这么大、意见完全相反,可不可以理解为2008年是没有认真研究的表态呢?还是最初想分一杯羹,到后来人家不跟他玩没捞着啥利市恼羞成怒了呢?且算我们这些观众脏心烂肺吧。

“骨刻文”真的被学术界肯定了吗?没有学者紧跟研究分一杯羹,没有学者系统性的文章附和这个“重大”的发现,也基本没有公开、系统性反对意见,这在现今名利并重的学术界是很不正常的。很简单的一个解释,就是学术界压根没拿这个“骨刻文”当回事(山大除外,目前只有山大热衷于这个项目),也就说国内大部分古文字学者实际是不赞同的,是希望看到更多可信证据的(这个学者是指搞古文字的学者,外行的专家反而更喜欢掺和这种事)。包括山东大学的学者,口头赞成也是保留意见、希望研究者提供更多有力证据的,山东大学内部是不会站出来反对的,至少我们没看见山大历史学者们的公开反对意见或公开赞成文章(座谈会口头的不算,那纯属人情,不属于学术研究)。山东大学的领导层,虽然谨慎的保留意见,但研究方面是希望搞出来这么一个东西的,主观上是肯定的。“山东大学以及历史文化学院在这个问题上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支持,反映了山东大学作为一个研究型重点大学应有的学术品位。”所以山大即便个别学者有否定意见也不会公开说,一个人情,一个世故,教授们这方面都很讲究的。

政府方面对于“骨刻文”这件事,昌乐支持、山东支持,这是不言而喻、必然的。2008年7月上旬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所与昌乐县政协文史委签订“昌乐甲骨文(骨刻文)研究项目协议书”昌乐县政协提供昌乐甲骨文研究项目所需甲骨实物及费用(约人民币25万元),学术方面要山大做主。基于协议,山大就反客为主了,昌乐政协明显被精明的山大人算计了,出了钱结果没落下什么名分。2009年10月山东大学“985”工程为刘教授“骨刻文研究”立项资助,2010年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为“骨刻文的计算机辅助分析技术研究”立项。2013年《东夷骨刻文字研发与利用》(文化专项类)被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立项,立项申请人竟然是“山东省旅游局”,课题组成主要成员就是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副会长丁再献。很难让人将这么重大、专业的项目跟旅游局之类的单位联系起来,山大立项是本职的正事,旅游局则是外行人掺和内行事了,这个项目结论日后若鉴定通过,李鬼也就有身份证了。 2013年山东省委宣传部部委会研究决定:山东省文化产业基金课题给与“中国早期文字骨刻文研究”立项,支持30万元经费,很奇怪这么一个项目要由省党委宣传部来决定。专业的事最好由内行人、专业机构主持研究、立项,但除山东大学之外,尚未见其他学术机构参与。

故事讲完了,虽然“骨刻文”的剧情还在发展,但是我写累了。想想看,这其实是个很严肃的故事,刘教授研究严谨,山大院系表态谨慎,政府机构立项认真,这是很值得称赞的。人们各司其职,按部就班的在自己的位置上很认真的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似乎并无不妥,但我还是总想笑。一些人、一些机构,因为处于那个位置,很认真的做着无意义的事,并使之有意义,通过做这些事使他们自己有存在感,这种潜网(请用传播学的定义)真的是平常人体会不到的。又或许是专家们的学术水平太高了,高的我们理解不了,人家一句“你不懂”就可以把你彻底驳倒。

临了,面对这样严肃的事,我想我还是严肃起来,闭嘴不笑的好。偷着乐吧!这才是小民该做的事。

原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e4b7bf0102vbla.html

附件

刘凤君教授骨刻文研究的主要成果

一、 专著:

1、《骨刻文发现与研究丛书·昌乐骨刻文》(《昌乐骨刻文》),山东画报出版社2008年12月。

2、《骨刻文发现与研究丛书·寿光骨刻文》,山东画报出版社2010年5月。

3、《骨刻文发现与研究丛书·龙山骨刻文》,山东画报出版社2012年1月。

二、论文:

1、《骨刻文发现与研究》,《中国美术研究》2009年第4期。

2、《“骨刻文发现与研究丛书”出版的前生与后世》,《中国文物报》2010年2月24日。

3、《骨刻文是中国早期的一种文字》,《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1月30日。

4、《骨刻文字型分类及其与甲骨文传承关系研究》,载《南京博物院刊》编辑委员会:《南京博物院刊》集刊13,文物出版社2012年9月。

5、《中国早期文字骨刻文的释读方法》,《山东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6、《骨刻文—中国早期的文字》,《大众考古》(创刊号)2013年第1期。

7、《山东地区骨刻文分布与分期》,《山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该文主要学术论点已被《新华文摘》2013年第18期摘编)。

8、《骨刻文是甲骨文的主要源头》,《文史哲》2013年第5期(该文已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先秦、秦汉史”2014年第2期全文转载。

请登录:山东大学美术考古研究所(骨刻文)网站:http://www.gukewen.sdu.edu.cn/